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英文版 俄文版
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2017-07-26 13:46:18 来源:

各市(地)档案局,绥芬河市、抚远市档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直各单位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专家选拔与培养实施方案》和《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17125号)要求就做好我省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范围

   (一)推荐名额2017年,我省推荐全国档案专家不超过10名。各市地(包括省管县市,以下同)省档案局各牵头负责处(室)在相应范围内推荐2-3名候选专家,推荐的候选专家以跨领域,但总数不能超过推荐名额的1.5倍。推荐专家申报的专业领域包括:档案法规标准、档案收集鉴定、档案保管保护、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学理论研究。

   (二)推荐范围在全省档案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档案工作或档案学研究5年以上在职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二)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具有领先的技能水平,能解决岗位疑难问题;勇于创新,钻研能力强,探索适应档案事发展实际的新办法新思路。

   (三)专业成果丰富,取得的研究、编研成果,得到相关领域专家公认,在全国档案界有一定的影响。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科研成果主要获奖者,主持或主笔省级以上档案法规、行业文件者优先。

   (四)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5年来获得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相当于)并享受津贴的档案专业人员,且继续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可直接入选。其中业绩特别显著者可被推荐为领军人才。

    三、推荐渠道与程序

   (一)推荐渠道。省档案局人事处负责省档案局(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选的推荐,各市地档案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人选的推荐,省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处负责省直机关档案工作范围内人选的推荐,经济科技业务指导处负责经济科技档案工作协作组范围内人选的推荐,省档案学会负责相关人选的推荐。

   ()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由各市地和省局各牵头处(室)按照推荐名额、条件、组织评审、公示等相关规定推荐人选,省档案局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推荐,在一定范围公示无问题后,按要求报国家档案局进行最终评审,人选确定后由国家档案局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全国档案专家信息库,并颁发证书。各市地和省局各牵头处(室)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档案局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入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采取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退休、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或不再从事档案学研究者自动免除。经查实,若有政治道德上失范弄虚作假行为者予以淘汰。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二)《全国档案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5份。

   (三)《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15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

   (五)申报表中所列举的所有专业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各2份。

   (六)申报表中所列举的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2份,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各2份。所列著作及论文均需有代表性,著作不超过3部,论文不超过10篇。

    、组织领导

    成立我省全国档案专家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档案专家推荐评评选与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组长由省档案局局长齐娟兼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那耀文、付杰兼任,成员为省档案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求申报者所在单位、推荐渠道范围内分别进行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申报专业领域、主要业绩成果。

   (三)坚持推荐标准,确保推选质量。推荐人选应为各专业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成果丰富的优秀人才,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合适人选的领域可不推荐。

   (四)务求客观真实。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把,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组织指导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夸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五)严格执行报送规定。各牵头单位须在推荐名额及领域数额内进行推荐,并严格遵守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限,凡超额推荐、不符合标准或逾期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屹鑫、曲畅

   联系电话:0451-87701827

   电子邮箱:sdajrsc@163.com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

     2.全国档案专家申报表

     3.专家推荐意见表

     4.全国档案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65bet中文官网

2017717

 

相关新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365bet中文官网 黑ICP备14006409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 电话:0451--87701820